深圳市民政局
黄立波
律师
律师观点
摘录自:办理婚姻登记时,当事人属集体户口的是否要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?
办理婚姻登记时,当事人属集体户口的是否要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?
答:
1、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,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,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。
2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,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。
3、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(表)包含户口住址、当事人个人信息、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,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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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4-24 00:1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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